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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 | 6k/月补贴+免费公寓+交通费住宿补贴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秀人才引进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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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0日16:00
为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推动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激发高新区发展活力和动力,按照省市体制机制改革要求,结合高新区工作需求,现引进一批高素质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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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数和范围
引进数量:29人(高新区管委会17人(含产业专班8人),区属国有企业12人)引进范围1、“双一流”高校和学科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体是指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双一流”高校和学科毕业生)。2、2017年以前毕业且未在聊城市内就业的“双一流”高校和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往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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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0年8月31日(含)之前取得。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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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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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
初试网上初审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3倍时,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网络面谈的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面试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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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及时办理人事手续,与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优秀人才由高新区政工部管理、统一调配、统一考核,按照人岗相适、双向选择原则,合理分配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国有企业使用。
优秀人才作为高新区后备人才储备来源,薪酬待遇按照改革后高新区管委会在编在岗人员薪酬和国有企业薪酬相关规定执行。优秀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参与管委会相关部门单位、国有企业相应岗位的竞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优秀人才在高新区就业期间,
符合高新区人才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6个月,提供免租金人才公寓。
符合聊城市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政策的,还可享受博士每月3000元、硕士每月2000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000元的人才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6个月。
优秀人才到岗后可按照省内院校毕业生500元/人、省外院校毕业生800元/人、海外院校毕业生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费,按照350元/人的标准给予1天的住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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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详情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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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秀人才引进报名表
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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